资管新规终于还是延期了?

简单总结就是:规则太严只能延期,整改进度太慢只能延期,今明两年宏观经济形势预判只能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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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终于还是延期了?
2020-07-28 来源: 金融监管研究院

简单总结就是:规则太严只能延期,整改进度太慢只能延期,今明两年宏观经济形势预判只能延期,但是延期可能是附条件的延期,延期需要公开发文。

1、首先,为何今年以来,关于资管新规延期的讨论不时出现?因为形势所迫。其实除了延期也没有退路,这事怪谁?过去2年来,监管在老产品压降和新产品净值化的推进速度上,基本采取了绥靖的态度——所有人都在等待时机,监管在等宏观经济显著好转(可惜未能出现),信托监管部门甚至干脆等合适实际再发布新规(所以信托执行最晚,新规发布也最晚),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则是在等监管态度......然后不知不觉间,资管新规大限的2020年底就快到了,大家终于不得不面面相觑面对现实,毕竟接下来5个半月里肯定是搞不完这事儿了。

2、其次,从去年下半年以来,一系列资管新规配套规则都在按照最严格口径在发布,这也使得延期的概率更大。因为不可能在政策口径和执行尺度同时下猛药,既然政策口径是猛药,那么执行尺度就只能松一松。

所谓的配套规则主要有三个:一是约束5-6万亿银行现金管理类产品的细则;二是资金信托新规;三是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从目前已经正式发布的标准化债权认定规则以及另两个征求意见稿看,都是按照能想象到的最严口径在执行资管新规。

这说明监管的态度极其坚决——即规则层面不讲情面,着眼长远,立足10年规划;但是毕竟眼前的困难的确就摆在那里,不可能就这么一刀切,导致资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崩塌得过快。所以才说,规则层面越是严格,那么过渡期就越有可能放松。

3、应站在监管和金融机构博弈的角度看问题。如果监管决心要在2020年底前清理干净老产品,那么一定会2019年下半年就要开始安排清理进度,不会一直玩暧昧,然后等到最后一刻说必须清理干净,没清理干净都要受处罚——这种话2018年上半年或许还能说几次,自此之后没有谁敢说。说到底,监管还是要看市场、看宏观经济脸色,不能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如果监管想延期,但又希望金融机构能尽量多的压缩非标和非净值化产品比例,那么一定是表面上一直比较严肃,同时对整改进度也绝口不提。这样的做法,至少可以逼迫部分银行能在2020年底之前做点事情;加上也有一种和市场博弈的心态,万一2020年经济大反攻呢?

只是2月份疫情爆发后,这种和市场博弈的结果算是彻底输了。所以2月份以来,如果大家能理解整个资管新规的博弈框架,其实基本可以肯定监管是没有选择的。所以监管只能选择把规则制定严苛一些,至少在规则层面,还仍然是严肃监管、伟光正的监管,过渡期发挥一些慈爱也无伤大雅。

4、因为金融机构和市场对延期预期非常强,金融如何采取最佳策略?哪些连锁反应?

首先净值化推进速度可能会放慢,笔者也发现此前部分喊出净值化比例很高的银行近期其实也比较沉默。不再宣传高净值化比例这件事。

母行产品向子公司转移这件事可能也会放慢,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转移的产品都将聚焦在现金管理类产品。符合资管新规的其他类型净值化产品本来就很少,什么叫“符合”也是银行自己定义,这就没必要再充硬汉,模棱两可的产品就不要再说是符合新规的净值化产品了。

此外很多其他事项都和资管新规过渡期挂钩,比如:

  • 非非标的过渡也是和资管新规具体时间挂钩。

  • 未来资金信托新规正式发布也会给予足够长时间过渡期,这个过渡期也必定和资管新规延长后的时间线挂钩。

  • 未来现金管理类产品管理办法发布,各银行(预计今年大部分会转移到理财子公司)此类产品的过渡期可能参照资管新规新的过渡期。

  • 证监会大集合改造预计今年底绝大部分都能完成,预计不会和资管新规挂钩,但也可能部分产品稍微延后。

结局就是2021甚至可能2022年上半年,我们在市场上仍然能看到大量预期收益率类型的产品继续发行。2021年全年此类老产品可能仍然占据银行理财市场半壁江山。

以上是笔者对整个资管监管体系的基本分析框架,也是本文的主线。


一、今年以来,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已有充分预期


1、延期大局已定

昨天央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资管新规是否要延期两年的时候,央行办公厅主任周学东(也是资管新规起草人,当时的金融稳定局局长)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回复如下:

孙天琦:


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是资金脱实向虚、自我循环的现象得到遏制,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持续压缩。另一方面是净值性产品占比稳步上升,资管资金通过增加金融债、企业债投资的方式,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这些情况已反映在阮司长刚才回答的社会融资规模等结构数据中。

目前,全球经济受到疫情的影响暂时出现了萎缩,我国经济也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确实也增加了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难度,市场非常关注资管新规过渡期相关政策。有些人建议严肃市场纪律,严格执行资管新规,有些人建议延长过渡期一年,刚才记者朋友所提到的研究报告建议延长两年,都有各自不同的逻辑和道理。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密切跟踪监测资管业务规范整改的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资管行业的整改与转型

周学东:


各界对资管新规延长的建议比较多,但是无论是延1年、2年还是3年,对金融机构来说,关键是必须要转型的,再回到过去大搞表外业务、以钱炒钱、制造金融乱象是不可能

我们看到,过去两年对影子银行的治理力度还是相当大的。比如说委托贷款今年上半年减少了2300亿,而去年和前年减得更多,去年上半年接近5000亿。不规范的影子银行的规模明显在压缩,从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也能看得出来。

笔者之所以截取孙局长和周主任的回复,因为他们都是资管新规是否延期以及如何延期这些问题最核心的当事人。他们的话,要比银保监会此前关于资管新规延期的表态更有分量!

两人所说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一是非标下降,二是净值化比例提升;言下之意是,即便延期了,也是有成果支撑的,不至于打脸打得太厉害。不过这两项成果也的确是事实,如果总体方向是好的,何必非要坚持具体时间点呢?

只是,对于非标比例下降,资管新规并非主要功劳,笔者认为还是离不开信托的窗口指导、委托贷款新规的限制、证监会关于非标的监管约束、银保监会对同业投资的穿透要求等。资管新规对于非标的规制核心在于期限错配要求,但是一直以来,理财产品新老划断、老理财规模下降的幅度都很慢,加上资管新规关于标准化资产的定义上周才发布,非标萎缩大半并非资管新规的功能。

此外,非标新规一出,非标可能短期因为统计口径变化会有一定反弹。

关于资管新规延期的事情,笔者后面有具体分析,笔者的建议仍然是延期+约束,不是简单的一刀切延期。换句话说,延期两个字其实内涵很重要,延期后能否配置新资产,老产品能否打开募集新资金?还有就是延期之后,此前执行新规最积极的银行是否有更多激励?比如杭州银行、招商银行在净值化水平上一直走在前列。

其实从2018年初以来,笔者至少在不同场合重复了100遍,“资管新规过渡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金融机构最佳处理方案就是一个字——拖”。关于资管新规里面重大条款的解读和未来走向预测,不应该完全听官方意见,而是从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博弈,以及监管机构和市场的博弈两个角度去理解。这是笔者解读整个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的基本框架。

2018年5月份的时侯,周局长曾经还提过三年内每年1/3的压缩方案。但若仔细从监管和市场的关系去分析,你肯定能得出不可能的答案,没有必要过分紧张。

过去两年,每年银保监会也发布检查文件,在理财领域都强调:是否按照整改计划压缩,整改是否到位;只是每个地方银保监局的理解不一致。但鉴于从2018年下半年到现在的宏观环境,监管很难出台硬性规定要按照怎么样的进度来压缩,确保2020年底清理干净。

其实各行的整改计划不外乎两个维度:一方面保持老产品存量规模不变,这些银行大部分是理财子公司进度比较慢,大幅度压缩老产品提高净值化比例动力有限;另一部分是积极申请理财子公司,进程比较乐观,也希望提高净值化水平早点整改早点获得新生。

但是对存量非标其实没什么好办法,就是一个字拖。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明白人对资管新规延期的看法基本没有悬念,最大的疑问就是怎么延,要不要叫“延期”这两个字。


2、疫情爆发初期关于资管新规延期的说法

2020年2月初疫情最严重时,据财新报道:因存量资产规模较大且平均剩余期限比较长等原因,监管部门在征求了多家大型国有银行意见后,前期拟定了初步方案:对于2020年末依然难以处置的存量资产,处置时间或将延长到2021年末。同时监管要督促处置整改难度小的银行先尽快完成转型;针对资产处置未按计划走的银行,要锁定存量资产规模,“一行一策”制定整改计划,按季度明确压降进度,过渡期截止前缩减至零。此外,过渡期内应严控不合规老产品的发行,确保其规模持续缩减。

2020年2月1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有关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答记者问中提到,在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管控风险的同时发展直接融资,进一步推进理财子公司设立;同时,要按照资管新规要求,有序完成存量资管业务规范整改工作,对到2020年末确实难以完成处置的,允许适当延长过渡期。


3、今年1月初关于过渡期的回应

主要是距离过渡期结束不到一年,延期政策不明朗导致很多中小银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无法继续滚动操作,笔者曾写过一篇《资管新规过渡期大限将至!这类产品或停摆?》,也引起高度关注,随后在2020年1月13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有媒体向银保监会提问资管新规过渡期问题,是否适当放宽限制。

银保监会当时回应称:对于个别存量规模大的,在过渡期之内,确实有困难的,我们也会研究相关安排,保证这些资管产品,特别是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平稳有序到位,个别这样机构我们也会适当给予一些灵活的安排措施。

据财新年初披露的数据:到2020年末,银行理财存续资产余额约12.3万亿元。其中,非标资产3万亿元,非标加权平均剩余期限是4.2年;标准化资产9.3万亿元,加权平均剩余期限是4.4年。其中,工农中建交及邮储这六家大行,预计2020年末理财存续资产余额5.2万亿元,占全部银行理财存续资产余额的42%。

统计口径和假净值等因素考虑在内的化,笔者认为这里5.2万亿仍然低估了真实情况。

注意这里的“非标”是按照老口径,如果按照央行新发布的非标口径计算,笔者预计非标规模可能扩大2万亿,理财非标总规模可能接近5万亿,当然新增的2万亿非标平均期限可能要短一些,比如同业借款平均期限可能不到一年。


二、资管新规延期的博弈,四种路径选择


不论从前面的监管表述看,还是从现实的存量产品规模看,除了延期也别无选择。核心怎么定义“延期”两个字,所谓延期一年并不是简单把时间改一下而已。

1、所谓老产品一行一策过渡,笔者认为可按以下几种状态推演


方案一


就是字面上的过渡期延期一年,不附加任何条件,这也是大家以为的延期

如果这样延期一年,那么2021年底一定又是一轮逼宫。除非2021年出现经济超级大反弹,否则几乎无悬念2021年还得再延期一年。至于如果一次性延期两年是不是好点,笔者估计2022年底还是会出现逼宫——总体而言笔者认为这种延期方案几乎不可行。

而且简单直接延期,主要面临两个现实问题:

  • 2021年,市场上仍然鱼龙混杂,新老产品并行,以致劣币驱良币(继续滚动的老产品似乎竞争力更强,享受监管红利)。

  • 不利于监管尺度统一,尤其是各地银监局口径差异,即便是在会的层面,股份制银行部和国有大型银行部也会有差异。


方案二


非标资产完全自然到期、非净值化债券产品按照新规重估

这是最理想的一种状态,资产端依靠自然到期,比如资产端还有3年到2022年底到期,那么整个产品就自然延续到2022年。为何说理想,关键是资金端的现金流不一定完全能配上。比如资金端一般更短,大多数情况在2022年底之前必须要再次募集新资金才能维持资产端的逐步到期。

所以所谓延长过渡期也好,缓冲豁免部分资产也罢,那只是一种称谓和叫法,最核心的还是如何根据老产品的资产和资金端的现金流状况来决定其逐步压降的进度。

如果资产和资金能够完美匹配,就可以采取最消极的自然到期方法过渡。显然这个只是理论上存在的产品。

还有一部分产品虽然是底层投资了标准化资产,但是同样面临无法变现,估值和市值法有差距,这种产品也需要给充足时间通过表内消化。


方案三


允许滚动发售、但严格禁止老产品配置新资产

虽然延期,但是自2021年起,老产品资产端锁死,同时资金端稍微放松。每一笔资产到期必须只能投货币市场工具,比如只能投资3个月内的存单或者国债利率债等。

用到期现金流偿还到期募集资金的这种做法,会严重损伤老产品的存续收益率,兑付压力会上升。尽管如此,总体上笔者认为这应成为未来存量产品逐步到期的主流处理方式。如果部分老产品无法按照预期收益率兑付,应该允许自营资金弥补,仅限于对老产品的处理方式,新产品严格禁止此类刚兑做法。


方案四


允许资金端滚动发售,也允许资产端有限度地配置

这种做法就很类似2018年4月份到2019年底这25个月的做法。结果就是整个老产品不断滚动,很难缩减。如果2020年以后仍然采取这种做法,有可能导致老产品无止境滚动存续,劣币驱逐良币。这对率先净值化转型的银行不公平,对金融消费者也会产生很大疑惑。

个别产品如果能够给一个明确每个季度压降进度,只要符合逐级压降也可以考虑这种方案,对新资产的范围给一个明确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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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监管正式发文明确资管新规延期,大概率是方案3和方案4的结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再次延期,避免整个监管规则的严肃性荡然无存。所谓结合方案3和方案4,就是明确压降进度:包括表内转接,加大净值化的改造进度,资产到期后开始逐步收紧,对部分到期资产开始禁止新增非标即低流动性资产投资。

部分资产可以通过新发符合资管新规的产品接续,彻底改造为符合新规要求的产品。这当然是皆大欢喜的局面,不过路漫漫,这需要一个投资者教育和银行投资管理运作文化的双重变革,至少需要3-5年的周期,而且这条路径基本不适用于非标产品。对于已经成立理财子公司,且非标占比不高的银行而言,可以采取这种路径来主动压降,2021年底或许也能完成整改大业。

如果纯粹按照方案4的话,就应该干脆延期3年,这样才能确保基本完成大业。如果结合方案3和方案4,笔者认为2年可以完成。如果主要按照方案3笔者认为1年即可,也就是2021年即可。当然,随着延期时间越来越短,阵痛也是越来越大。


2、无论哪种延期方案,还需监管黑纸白字下达文件,不能搞内部通知或窗口指导

首先,资管新规级别如此之高,影响如此之宽泛,窗口指导或内部文件的信息传递不足以充分,执行过程会产生种种障碍。

从金融消费者角度而言,如果2021年还能买到老产品,就需要有法规层面的支持,否则金融消费者可以起诉金融机构违规,因为资管新规明明白白写了2021年开始就不能卖不符合资管新规的产品了。

同时还应注意到,资管新规众多配套规则都表述为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不同的处理方案,比如资金信托新规、理财新规、券商大集合改造、标准化资产认定细则等等,都依赖于资管新规明确过渡期的时间界定。


3、银保监会刚刚下发的2020年的大检查关于银行理财的部分或许需要重新措辞

全面解读参见《银保监大检查来袭:严查资金空转、违规流入房地产、压缩融资类信托》;检查文件关于银行理财大致两项表述:

(1)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理财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反弹,存量资产整改进展缓慢;

对过渡期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系统性整改需要规范:

  • 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执行,而整改计划早已报送至会里及各地分局,各家机构的理财数据也实时上传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信息比较透明。

  • 对三类型产品(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提出逐步下降要求,这在之前的监管政策中基本都已提及,这其中的难点是理财老产品,特别是对中小银行而言。

对于存量资产的整改进度,似乎检查文件有些操之过急。在延期方案正式发布之前,关于进度的要求都是在玩文字游戏而已。当然,监管可以对整改积极的机构进行奖励,但不积极的也不能认定为违反任何规则。

(2)母公司向理财子公司划转理财产品存在产品不合规、程序不规范、利益输送、调节风险指标等问题;

国有大行已经率先开始执行理财产品的划转。但在执行过程中确实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比如:

  • 划转过去的整改完成产品是否完全符合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的要求?这方面要求确实就比较复杂了。

  • 程序规范问题。现在看下来,大部分银行是采取官网公告方式完成一次性大面积调整,相当于负债端一口气全部解决,资产端则逐个调整。

  • 当产品划转到理财子公司前,是否存在通过一定的利益输送行为?比如把收益转移过去,进而打造子公司的理财产品收益靓丽的假象?

  • 原有的风险资产该如何划归?算是银行资管部还是理财子公司?这也涉及到产品的利益输送和理财子公司层面上的利润调节问题。

这也是即便过渡期延期,到了2021年监管依然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尤其是那些底层是标准化资产,但是同样很难净值化或者存在估值落差的产品,更容易产生上述划转的问题。


三、资管新规整体监管框架以及执行进度分析



资管新规虽然就规划好了过渡期,政策也早在25个前就已开始执行,但总体执行进度并不乐观,首先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

当初的过渡期方案,在过去25个月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或者说没有按比例执行。这其实也是形势所逼,即监管层对市场现状的一种合理妥协。

后文会详细分析,过去25个月银行理财转型已走完了一部分路程(即便是符合资管新规的新产品仍然有瑕疵),指望未来6个月走完剩下一大半路程,可以说是完全不现实的。所以说资管新规延期是形式所逼,没有其他选择。

这张图是整个资管领域的监管框架图,资管新规是整个资管领域级别最高的规则,可以预见到的是在未来十年,证监会、银保监会、央行都会随着市场和环境变化,围绕这个规则做一些更多的补丁。

未来一年我们能看到的补丁大概这么多,简单总结,资管新规发布差不多19个月,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笔者认为,站在这个时间点上,最重要的并不是规则本身,而是2020年底过渡期这个坎怎么过?

2017年底以来,资管新规从征求意见稿开始,到正式实施后的3个月时间里(到2018年7月份),我们一直担心的是新规对流动性和信用市场冲击过大。但你会发现,整个债券市场实际上在2018年四、五月份差不多就已经处在一个转折点——信用问题主要源于民企的陆续暴雷,着实和资管新规没有太大关系。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没有怎么感觉到冲击。所以我们从2017年底喊到现在,给大家的感觉就是一直听说狼来了,但就是一直没看到。

是不是资管新规影响被虚夸了?是不是资管新规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冲击? 


1、资管新规执行进度

显然,资管新规执行进度不是用上述监管规则的发布来衡量。从监管规则的完善度来看,除了信托领域以外,其他基本都差不多了。但是要注意,目前这个金融市场上有着两大类产品:老产品和新产品,资管新规及执行细则只适用于新产品。所以即便相关规则100%发布,和资管新规执行到什么程度几乎没有相关性。

大体执行进度测算如下:

  • 首先证监会监管的大集合以及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产品转型相对快一些、也容易一些,但是主动管理的占比不高,虽然规模大,所以对市场影响偏小。

  • 信托的执行进度最慢。主要是从预期收益率角度、信息披露,非标占比角度来讲几乎为零进度。到目前为止,信托领域的资管新规执行细则连征求意见稿也没见到。

  • 银行的进度目前大概是40%,但具体净值转型的含金量仍然待考。尤其是高达5-6万亿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后续肯定要面临二次整改。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答记者问最新的回复是,全市场所有资管产品的净值化比例为60%;但是这里是大资管打包的数据,但看银行理财笔者估计现在是45%(不看成色,而且包含摊余成本办法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未来面临二次整改)。

纵观2016年至今,各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速度,应该说是有一个逐渐加速的过程。这一方面来自于资管新规后监管对于各行合规转型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各行净值型产品的陆续上马,市场和客户对于净值化产品的接受度也开始打开。

当然也要看到银行理财的成就,笔者预估,2020年过渡期结束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的净值化占比可达55-60%左右。这已经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成绩了,因为在5年之前,商业银行的净值化产品占比还仅仅停留在个位数。


那么如果在2020年过渡期结束后,全市场的资管产品(不仅仅是银行理财)还没有完成净值化改造呢?

笔者认为,以当前银行理财的净值化转型速度,若以每年12-18%的速度转化存量产品和客户,预计在过渡期结束后,相应再延期3年-4年左右,基本上可以达到净值化产品的全面覆盖。当然,过渡期的延长还有非标资产处置等等众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现在银行表外理财大约25万亿体量,其中50%还是老产品。所谓老产品,其实就是2018年4月27日之前占的壳资源。说是老产品,也只是说额度上和产品登记编码上,其实资金端早就换血了。资金都是后来滚动募集,资产里相当一部分也是2018年4月27以后换过的资产,为什么还叫老产品?因为可以不符合资管新规,它的壳是老的。

新产品是2018年4月27日以后登记备案的产品,按照资管新规改造。所以老产品不代表资金、资产是老的,这种资金端和资产端都可以更新的操作,充分体现了监管的一种务实作风,亦是当前内外环境下不得已的一种选择。

银行向监管报送的整改方案,就目前而言,也都是保持平稳就行,所以过去25个月间,银行信托等机构和监管维持着一种微妙平衡——监管也不会强制要求每年或每季度按比例压降老产品,但也不松口2020年底的过渡期是否延迟;机构们则一直在等待,希望最后一刻能得到一些监管宽松:主要包括过渡期延迟或部分产品豁免2020年底归零,或者是老产品的资产端可以部分回表且回表过程中突破一些当前的监管限制。


2、存量老产品清理两难境地,政策亟需明确阳光化

未来对资管这个领域关注度最大的政策是什么?一定不是前面图上列的监管文件(针对新产品的资管新规执行细则),最大的政策一定是对于不符合新规的存量信托和存量的理财如何清理。

为何说两难?

因为如果正式出文件,发文件说过渡期往后延,先不清理,首先面子上不好说,如此重量级文件黑纸白字也不能随意又打补丁。

如果说坚决执行,2020年12月份一定要把老产品消灭掉,考虑到当前融资环境和宏观背景,困难重重,硬性往下推容易“被担责”。什么叫被担责,其实整个宏观经济变化有很多因素和变量,资管新规的执行力度只是其中一个变量,但是的确和民企融资环境,政府基建项目都高度相关,这个相关性比较明显,衡量方便,真出问题其他部委也容易往你这推。

之前监管非常犹豫,大家猜测可能不叫延期,叫豁免这个词,或者一行一策,比如你这家银行非标占比太高、老产品太高、2020年底前清理不掉,给你个豁免清单。

当然这种做法也有问题,笔者在本文后面也分析过,一行一策:即针对不同银行理财的非标资产情况,针对性制定过渡期计划,未来2-3年逐步消化。

  • 首先资管新规级别如此之高,影响如此之宽泛,窗口指导或内部文件的信息传递不足以充分,执行过程会滋生种种障碍;

  • 从金融消费者角度,如果2021年还能买到老产品,就需要有法规层面的支持,否则金融消费者可以起诉金融机构违规,因为资管新规明明白白写了2021年开始就不能卖不符合资管新规的产品了。

  • 还要资管新规众多配套规则都表述为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不同的处理方案,比如资金信托新规、理财新规、券商大集合改造、标准化资产认定细则都都依赖于资管新规明确过渡期的时间界定。

所以在银行体系内部不同类型银行之间的执行口径,需要一个统一的说明,资管新规不论以何种形式延期都应该要阳光化透明化,无论那种延期方案,还是需要监管黑纸白字下达文件,不能搞内部通知或窗口指导


3、标准化债权细则与过渡期政策的关系

其实老产品不论标还是非标都存在过渡期的难题,但是非标的难度肯定更大一些,而且真实的非标规模会比统计要大些(考虑部分2020年下半年到期的非标融资其实并没有项目现金流偿还)。

标准化债权认定对资管影响比较大,上周发布的标准化细则具体解读参见《一图读懂:标、非标、非非标、非债权类资产!》,发出来之后我有一个很强的感触,当初”非标“这个名词写进资管新规其实没有必要性?总之是按照最严格口径来认定标准化资产的。


现在既然按照最严的口径去认定标准化资产,也就是标准化资产的范围缩的最小,导致非标的范围放大,一旦范围最大化之后有什么样的后果?对于我们很多存量的非标占比比较高的老产品而言,2020年底之前要被灭掉的难度会更大一些。一旦认定为非标,期限错配就被禁止了,发符合资管新规的新产品来接这批老产品下面的资产,难度更大。

所以把这个标准化资产的认定标准和银保监未来对于存量大概15万亿银行理财的清理计划结合起来看,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加上现金管理类产品整改,其实是20万亿)。

把这个标准化债权细则写的太严格,意味着2020年底要清除掉不符合资管新规的老产品难度更大。除非你对宏观经济明年1月开始腾飞有极度的信心,否则一个很严格标准化债权的细则背景下,不可能在过去19个月走完20%,未来13个月要走完80%的路。

取 消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