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发行定融产品呢?金交所对定融产品的融资主体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金交所在定融产品中发挥着怎么的作用呢?请看稳盈财富下面的介绍。
一、债权人(转让主体)应为依法持有、并有权转让该债权资产,且满足标准的公司。原则上为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的公司,实际中还包括了房地产公司。
二、交易结构中债务人、增信方应至少有一方满足下列任一条标准:
金融企业(含类金融企业)标准;
为近 6 个月内主体评级为 AAA 级机构;
同时满足下述几点:
国有企业标准,或上市公司标准,或大型民营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标准
让资产、资金均为其体系内封闭循环;
出具内部员工认购确认函。
三、债权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债权业务融资的决议。
除了对融资主体资质的审核之外,金交所在定融产品里还发挥着以下作用:
金交所是定向融资计划的备案机构,允许产品备案之后才能募集;
设立独立的监管账户,托管在交易所(或指定银行);
对发行人尽调,确保项目的真实有效性;
定向融资计划发行完成后,需在金交所登记共同管理;
定向融资计划需通过金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
督导发行人办理抵质押相关风控措施以按时兑付;
必要时协助投资者进行维权。
从金交所对融资主体的要求来看,发行定融产品还是有一定门槛的,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可以干的。从金交所在定融产品里的作用来看,金交所不单单是定融产品的备案机构,也发挥着一定的管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