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回头看”工作关于信托公司的工作要点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稳盈财富为大家摘选出了关于信托公司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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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回头看”工作关于信托公司的工作要点
2020-06-27 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2020年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稳盈财富为大家摘选出了关于信托公司的那部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宏观政策执行

未严格执行房地产信托贷款监管政策,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贷款;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土地储备贷款或流动资金贷款;以向开发商上下游企业、关联方或施工方发放贷款等名义将资金实际用于房地产开发,规避房地产信托贷款相关监管要求;对委托方信托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不严,为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便利;人为调整房地产业务分类、规避合规要求或规模管控要求;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违规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等。


(二)公司治理

股东资质不合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股本、代持股权等行为;股东信息不透明;股东违规持有多家信托公司股权;股东违规质押信托公司股权;通过变更股东公司股权间接转让所持有信托公司股权,规避股权变更审批;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不履行股东义务,损害信托公司、信托当事人、其他股东利益;通过关联交易向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公司章程不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前未取得任职资格,董监高兼任不相容职务,关键岗位长期空缺,董事长或总经理代为履职时间超期;未按监管要求准确识别关联方、及时更新并报送关联方名单;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未按要求设立或未有效发挥职能;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不合理,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机制不健全等。


(三)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

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清理进展缓慢;存量非标资金池业务底层资产到期后继续滚动发行;直接或通过分期发行、开放式、多层嵌套等方式变相新增非标资金池业务;通过非标资金池承接不良资产,隐匿风险;对非标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底层资产、实际资金用途和实际风险承担情况未进行有效穿透管理等。


协助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规避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规定,隐匿风险、调节数据;合作机构准入管理不健全,合作相关方权责界定不清晰;为不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变相开展金融业务提供通道服务;未制定年度去通道、去嵌套整改计划并按期落实;同业通道业务未按“穿透”原则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和资金来源、向下识别底层资产等。


(四)融资类信托业务

尽职调查不审慎、不细致、不深入;贷后管理不到位;对于可能的风险损失,未充分计提信托资产减值准备或未根据信托公司履职不当责任计提预计负债;未按监管要求制定融资类信托业务压缩计划并有效落实等。


(五)非金融子公司管理

未经批准违规设立非金融子公司;未按监管要求组织开展非金融子公司清理工作,或清理进度滞后;非金融子公司开展类信托或监管套利、隐匿风险的通道业务;非金融子公司开展具有非标资金池特征的业务,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信托公司与非金融子公司违规开展关联交易,融出资金、转移财产、输送利益;非金融子公司层级过多,组织架构复杂,超出信托公司管理能力等。


(六)经营管理

通过互联网引流或聘请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违规推介销售产品;未严格执行“双录”制度或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以提供流动性支持函、回购承诺函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未真实反映资产质量;将风险资产虚假出表,风险未真实转移等。


(七)创新业务

以各类“明股实债”、收(受)益权或其他“伪创新”规避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受益权流转等方式规避监管要求;违规直接或变相新增“多层嵌套”业务;变相突破创新业务资格要求开展创新业务;其他通过“伪创新”进行监管套利或隐匿风险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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